思考钓鱼岛(日称:尖阁列岛)问题
——从1885年至1895年的经纬验证日本政府的见解
■前言
“尖阁诸岛”由钓鱼岛、久场岛(黄尾屿)、大正岛(赤尾屿)等岛屿组成。
1724年琉球国政府编纂的《中山世谱》记载,琉球本岛周边散布着36个岛屿。
这36个岛屿中不包含“尖阁诸岛”。也就是说,“尖阁诸岛”在琉球国并不存在。
※(详情见后)
日本政府的基本见解与事实经过
❏日本政府的基本见解
❶ 尖阁诸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与中国之间不存在领土问题。
❷ 日中之间不存在“搁置争议”论。
❷ 日中之间不存在“搁置争议”论。
❏大致的事实经过
・1885.8.28 日本政府对冲绳县令下达“钓鱼岛、大东岛等地实地调查命令”。
・1894.7〜1895.3 甲午战争(日清战争)。
・1895.1.14 秘密内阁决议“设立标桩,编入领土”。
※未向国内外(包括日本媒体)发布任何公告,也未在官报或冲绳县公告中发布
⇒ 直到1952年外务省发行《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才首次公布
⇒ 国标于1969.5.5设立。
・1895.4.17 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
(第二条)清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等附属岛屿的主权割让给日本
☛ 中国方面在此时间点理解钓鱼岛包含在“附属岛屿”中。
・1900.5 命名为“尖阁诸岛”(由实地调查的高知县出身教师黑岩恒命名。意译自岛屿尖锐的形状及“英国海军航路志”中的 "The Pinnacle Islands"。琉球语称为“Yukun Kubajima”。“Iigun”指鱼钓岛。是钓鱼岛列岛主要岛屿鱼钓岛和久场岛的合称。)
・1894.7〜1895.3 甲午战争(日清战争)。
・1895.1.14 秘密内阁决议“设立标桩,编入领土”。
※未向国内外(包括日本媒体)发布任何公告,也未在官报或冲绳县公告中发布
⇒ 直到1952年外务省发行《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才首次公布
⇒ 国标于1969.5.5设立。
・1895.4.17 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
(第二条)清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等附属岛屿的主权割让给日本
☛ 中国方面在此时间点理解钓鱼岛包含在“附属岛屿”中。
・1900.5 命名为“尖阁诸岛”(由实地调查的高知县出身教师黑岩恒命名。意译自岛屿尖锐的形状及“英国海军航路志”中的 "The Pinnacle Islands"。琉球语称为“Yukun Kubajima”。“Iigun”指鱼钓岛。是钓鱼岛列岛主要岛屿鱼钓岛和久场岛的合称。)
①关于所谓的“搁置争议论”
◎1972年日中共同声明时——田中角荣・周恩来会谈
“从‘求大同存小异’的立场出发,赞同周总理关于不想在尖阁问题上纠缠的想法。”(田中首相)
“从‘求大同存小异’的立场出发,赞同周总理关于不想在尖阁问题上纠缠的想法。”(田中首相)
◎1978年缔结日中和平友好条约时——园田直外相・邓小平会谈
“邦交正常化之际,双方同意不触及此问题。此次也达成了一致。这个问题暂时搁置比较好。”(邓小平/园田直)
“邦交正常化之际,双方同意不触及此问题。此次也达成了一致。这个问题暂时搁置比较好。”(邓小平/园田直)
◎1990年再确认会谈
齐怀远外交副部长与桥本大使会谈:“将尖阁主权问题留待日后搁置,交给子孙后代的智慧解决,符合日中发展的大局利益。”
(数据库《世界与日本》)
※问题是,日方外交文件未公开!!
齐怀远外交副部长与桥本大使会谈:“将尖阁主权问题留待日后搁置,交给子孙后代的智慧解决,符合日中发展的大局利益。”
(数据库《世界与日本》)
※问题是,日方外交文件未公开!!
报道“搁置争议论”的日本报纸!!
《读卖新闻》社论(1979年5月31日“社论”)
《不要让尖阁问题成为纷争的种子》
・尖阁诸岛的领有权问题,在1972年邦交正常化时,以及去年夏天签署日中和平友好条约时都成为了问题,但都以所谓的“不触及”方式进行了处理。
也就是说,日中政府间通过保留此问题、留待将来解决达成了谅解。虽然没有形成共同声明或条约上的文件,但这无疑是政府对政府的正式“约定”。
既然约定了,遵守它是理所当然的。
也就是说,日中政府间通过保留此问题、留待将来解决达成了谅解。虽然没有形成共同声明或条约上的文件,但这无疑是政府对政府的正式“约定”。
既然约定了,遵守它是理所当然的。
1982.9 记录“铃木・撒切尔会谈”的公文由英国国家档案馆于2014.12.30解密。“记录显示,79年访华之际,铃木首相与邓小平主席之间,确认了在不明示尖阁问题的情况下维持现状的共识,事实上领有权被搁置。”《琉球新报》2014.12.31
②钓鱼(尖阁)诸岛的地理确认
可以看出,钓鱼(尖阁)诸岛位于冲绳海槽对侧的大陆架南缘。
钓鱼岛与西表岛之间存在深海沟(冲绳海槽)
1. 钓鱼(尖阁)诸岛位于大陆架南缘,与西南诸岛(日本列岛)被冲绳海槽切断。
☛ 钓鱼(尖阁)诸岛隔着冲绳海槽(舟状海盆),与冲绳(西南)诸岛有明确区别。
☛ 钓鱼(尖阁)诸岛隔着冲绳海槽(舟状海盆),与冲绳(西南)诸岛有明确区别。
第1章 日本政府主张拥有尖阁诸岛领有权是历史事实吗!?
①日本政府外务省的基本见解
• 尖阁诸岛是1885年以后,政府通过冲绳县当局等方式多次进行实地调查,慎重确认其不仅是无人岛,而且没有清国统治的痕迹后,于1895年1月14日通过内阁决议在当地设立标桩,正式编入我国领土的。
②问题的核心年份
※1885年冲绳县与日本政府的动向
・“琉球处分”(1879年)《解体琉球王国编入冲绳县》之际,围绕西南诸岛的领有权与清国进行的“日清谈判”(1880〜1888)期间,日本政府曾提出将宫古、八重山诸岛划归中国的方案。
・85.8.28 日本政府对冲绳县令下达“钓鱼岛、大东岛等地实地调查命令”。
・8.30 在大东岛建设国标,领有。
・9.22 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向内务大臣山县有朋提交表示“有疑虑”的《上呈书》。
・10.9 内务大臣山县有朋向外务大臣井上馨发出关于“建设国标”的《询问书》。
・10.21 外务大臣井上馨致内务大臣山县有朋“视时机而定”的《亲笔信》。
・11.24 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再次向山县有朋提交《上呈书》。
・11.30 外务大臣井上馨与内务大臣山县有朋得出结论“现阶段认为没有必要建设国标”。
・12.5 内务大臣山县有朋给冲绳县令西村舍三的回信“无须建设国标”。
・8.30 在大东岛建设国标,领有。
・9.22 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向内务大臣山县有朋提交表示“有疑虑”的《上呈书》。
・10.9 内务大臣山县有朋向外务大臣井上馨发出关于“建设国标”的《询问书》。
・10.21 外务大臣井上馨致内务大臣山县有朋“视时机而定”的《亲笔信》。
・11.24 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再次向山县有朋提交《上呈书》。
・11.30 外务大臣井上馨与内务大臣山县有朋得出结论“现阶段认为没有必要建设国标”。
・12.5 内务大臣山县有朋给冲绳县令西村舍三的回信“无须建设国标”。
※此后,1890年和93年西村冲绳县令虽提交了“请求将鱼钓岛和久场岛置于冲绳县管辖之下”的文件,但政府置之不理。
・日本政府(内务大臣山县有朋)命令进行的钓鱼岛实地调查,仅1885年这一次。现日本政府所谓“多次进行调查”的见解是谎言!
・85年至93年期间,顾虑清国,未下令建设“国标”。
・85年至93年期间,顾虑清国,未下令建设“国标”。
1885年(明治18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舍三致内务大臣山县有朋的上呈书《关于久米赤岛及其他二岛调查的上呈书》
奉命调查的无人岛,疑似与《中山传信录》(中国册封使徐葆光的记录书)中记载的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相同。如果确实相同,那么不仅清国和册封中山王(琉球王)的使船对此早已熟知,而且各自定了名称,作为琉球航海的目标也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是否可以像这次大东岛一样,踏查后立即建立国标,尚有疑虑,请给予指示。 冲绳县令 西村舍三
因此,是否可以像这次大东岛一样,踏查后立即建立国标,尚有疑虑,请给予指示。 冲绳县令 西村舍三
⮕可以看出,冲绳县令(县知事)西村判断钓鱼诸岛受中国影响,因此对是否可以建设国标感到犹豫。
《中山传信录》(中国册封使徐葆光的记录书)1719年
1885.10.21“井上馨外务卿致山县有朋内务卿亲启信”
近来,清国的报纸等也刊登了日本政府占领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等传闻,对日本抱有猜疑,频繁提醒清政府注意。如果在此时立即公然进行建设国标等处置,会招致清国的疑惑,因此,目前只进行实地踏查,详细报告港湾形状及有无开拓土地物产的希望即可,建立国标着手开拓等事宜,还是改日再做为好。
“近来,清国的报纸(《申报》)也刊登传闻说日本要占领台湾及清国所属岛屿,使清国对日本产生猜疑,提醒清政府注意。因此,虽进行实地调查,但建立国标进行开拓还是改日再做如何。”井上外相给山县内务大臣写了密信。
1885年9月6日《申报》
中国的报纸《申报》报道如下:“据高丽传来的消息,台湾东北边的海岛,近来有日本人在上面升起日章旗,大有占领之势。虽尚不清楚是出于何种意图,暂且记录下来以观后效。”
《1885年11月24日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再次致山县有朋的上呈书》
关于此前奉命调查无人岛一事,此次已提交如附件所示的复命书。关于在该岛建设国标一事,如曾请示过的那样,并非与清国无关,万一发生不便,实在过意不去,该如何处置,请速予指导。
1885年11月30日,内务卿山县有朋与外务卿井上馨的结论。
得出“现在没有必要建设”的结论。
此后,冲绳县知事虽提交了《上呈书》,但政府未予答复。
1890年(明治23年),冲绳县知事提交文件“请求变更1985年的指令,将无人岛久场岛、鱼钓岛置于冲绳县管辖之下”,但日本政府置之不理,将其放置。
1893年(明治26年11.2)冲绳县知事(奈良原繁)也提交了“久场岛、鱼钓岛本县所辖标桩建设上呈书”,但此时也被无视。
③册封使笔下的鱼钓诸岛
徐葆光(册封使)的《中山传信录》(1719年)
・姑米山(久米岛)是琉球西南方界的镇山。
・从福州五虎门到琉球姑米山共四十更船(约9600Km)。
・经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到达姑米山(久米岛)那霸。
・从福州五虎门到琉球姑米山共四十更船(约9600Km)。
・经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到达姑米山(久米岛)那霸。
■册封使船的航路
往返于中国福州(地图右)与琉球那覇(地图左)。南侧(地图上为上)是去程,北侧(下)是回程。
去程经过钓鱼岛➨黄尾屿(久场岛)➨赤尾屿(大正岛)➨姑米岛(久米岛)。
往返于中国福州(地图右)与琉球那覇(地图左)。南侧(地图上为上)是去程,北侧(下)是回程。
去程经过钓鱼岛➨黄尾屿(久场岛)➨赤尾屿(大正岛)➨姑米岛(久米岛)。
封舟图
1756年《琉球入学见闻录》
12日见赤洋(赤尾屿)。是夜过沟,祭海。13日见姑(久)米山。久米人登山举火为号。船中亦举火应之。14日,久米头目率小舟数十,引至岛西,下锚。
12日见赤洋(赤尾屿)。是夜过沟,祭海。13日见姑(久)米山。久米人登山举火为号。船中亦举火应之。14日,久米头目率小舟数十,引至岛西,下锚。
册封使陈侃的《使琉球录》(1534年)
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琉球人的船)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即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夜行彻晓,风转而东,进寸退尺,失其故处,且一日始至其山(久米岛)。夷人驾舟来问,与通事语而去。
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琉球人的船)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即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夜行彻晓,风转而东,进寸退尺,失其故处,且一日始至其山(久米岛)。夷人驾舟来问,与通事语而去。
1764年清乾隆帝时代藩相绘制的《琉球入学见闻录》琉球国全图
(本岛与36岛。无尖阁诸岛。)
(本岛与36岛。无尖阁诸岛。)
④1894年〜1900年的动向
・1894.7〜1895.4 甲午战争(日清战争)
・1894.12.15 “因情况与当时(1885年)不同,请批准建设标桩一事”冲绳县致内务省《上呈书》
・1895.1.14 “建设标桩,编入领土” 内阁决议
※未向国内外(包括日本媒体)发布任何公告,也未在官报或冲绳县公告中发布
⇒ 直到1952年外务省发行《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才首次公布。
⇒ 国标于1969.5.5设立。
・1895.4.17 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
(第二条)清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等附属岛屿的主权割让给日本。
・1900.5 命名为“尖阁诸岛”。由实地调查的高知县出身教师黑岩恒命名。意译自岛屿尖锐的形状及“英国海军航路志”中的 "The Pinnacle Islands"。琉球语称为“Yukun Kubajima”。“Iigun”指鱼钓岛。是钓鱼岛列岛主要岛屿鱼钓岛和久场岛的合称。
・1894.12.15 “因情况与当时(1885年)不同,请批准建设标桩一事”冲绳县致内务省《上呈书》
・1895.1.14 “建设标桩,编入领土” 内阁决议
※未向国内外(包括日本媒体)发布任何公告,也未在官报或冲绳县公告中发布
⇒ 直到1952年外务省发行《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才首次公布。
⇒ 国标于1969.5.5设立。
・1895.4.17 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
(第二条)清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等附属岛屿的主权割让给日本。
・1900.5 命名为“尖阁诸岛”。由实地调查的高知县出身教师黑岩恒命名。意译自岛屿尖锐的形状及“英国海军航路志”中的 "The Pinnacle Islands"。琉球语称为“Yukun Kubajima”。“Iigun”指鱼钓岛。是钓鱼岛列岛主要岛屿鱼钓岛和久场岛的合称。
1894.12.15 冲绳县致内务省的《久场岛钓鱼岛国标建设请求上呈书》
冲绳县致内务省的上呈书称:“当时(1885年)与今日(1894年12月15日)情况大不相同,请批准建设标桩一事”
※该年7月开始的甲午战争,到12月左右胜负已定。
“内务大臣子爵野村靖致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请求提交内阁会议协商的文件”1894年12月27日
※冲绳县上呈12天后
1885年(明治18年)与贵省协商后曾有指令,但当时与今日情况不同,有提交内阁会议之意,故暂请协商。
1885年(明治18年)与贵省协商后曾有指令,但当时与今日情况不同,有提交内阁会议之意,故暂请协商。
1985年1月10日,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致内务大臣子爵野村靖关于“本件(久场岛及鱼钓岛标桩建设事宜)”的文件
“本部对此无特别异议,请按所见办理。”
四天后的1月14日内阁决议通过。
四天后的1月14日内阁决议通过。
第1章结论
■综上所述——所谓《多次进行实地调查,慎重确认其不仅是无人岛,而且没有清国统治的痕迹后,进行了内阁决议》,这违反事实,完全是谎言。
【理由】
①明治政府对钓鱼诸岛进行的实地调查,仅有1885年内务大臣内命冲绳县进行的那一次。此后日本政府从未进行过调查。
② 而且报告调查结果时,冲绳县令称“建立国标一事,并非与清国无关,万一发生不便实在过意不去”,怀疑清国对该岛拥有权利。此后,可以看出政府也对建立国标犹豫不决。
因此,关于这些岛屿“慎重确认没有清国统治之后”的说法,也违反事实。
③然而,到了1894年12月左右,在甲午战争“胜利”已成定局的阶段,“慎重确认了以前与现在情况的不同”(“慎重确认”的是不用看清国脸色也能掠取),便于95年1月进行了内阁决议。
④而且,这个“内阁决议”,未向国内外(包括日本媒体)发布任何公告,也未在官报或冲绳县公告中发布。
①明治政府对钓鱼诸岛进行的实地调查,仅有1885年内务大臣内命冲绳县进行的那一次。此后日本政府从未进行过调查。
② 而且报告调查结果时,冲绳县令称“建立国标一事,并非与清国无关,万一发生不便实在过意不去”,怀疑清国对该岛拥有权利。此后,可以看出政府也对建立国标犹豫不决。
因此,关于这些岛屿“慎重确认没有清国统治之后”的说法,也违反事实。
③然而,到了1894年12月左右,在甲午战争“胜利”已成定局的阶段,“慎重确认了以前与现在情况的不同”(“慎重确认”的是不用看清国脸色也能掠取),便于95年1月进行了内阁决议。
④而且,这个“内阁决议”,未向国内外(包括日本媒体)发布任何公告,也未在官报或冲绳县公告中发布。
因此,作为中国方面的理解,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1895年4月)的“第二条 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中包含“尖阁诸岛”,是理所当然的。
这表现在接下来的“民国9年的感谢状”中 ➡
这表现在接下来的“民国9年的感谢状”中 ➡
1920年(民国9年)5月,石垣岛民救助了31名遇难的中国渔民。中华民国长崎领事冯冤向石垣岛民致送了感谢状。
写着“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
第2章 中国、冲绳、日本资料中的钓鱼诸岛
①中国方面资料
1562年,明代为防备倭寇而制作的沿海海防图。胡宗宪、郑若曾编纂《筹海图编》。应防卫的沿海岛屿中包含了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
明胡宗宪、郑若曾编纂《筹海图编》卷二(1562年)
明代末期施永图编纂《武备秘书》卷二“福建防海图”(1621年~1628年)
②琉球国方面资料
1724年琉球国官员蔡温编纂的《中山世谱》。
明确记载琉球由本岛山北府国头、中山府中头、山南府岛尻三府及三十六岛组成。没有尖阁诸岛。
明确记载琉球由本岛山北府国头、中山府中头、山南府岛尻三府及三十六岛组成。没有尖阁诸岛。
琉球国编纂《中山世谱》。
琉球本岛周边散布36岛。没有尖阁诸岛。
琉球本岛周边散布36岛。没有尖阁诸岛。
③日本方面资料
1785年林子平的《三国通览图说》。
记为“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尖阁”诸岛涂上了与中国福建省等相同的颜色。
记为“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尖阁”诸岛涂上了与中国福建省等相同的颜色。
1649年完成的“江户幕府正保国绘图”中的《琉球国绘图》。
江户幕府命令各国制作的地图。德川幕府命令以诸国为单位制作“国绘图”和土地台账乡帐。中央是琉球本岛。左上是久米岛。(东大史料编纂所藏)
江户幕府命令各国制作的地图。德川幕府命令以诸国为单位制作“国绘图”和土地台账乡帐。中央是琉球本岛。左上是久米岛。(东大史料编纂所藏)
“琉球国绘图”(先岛诸岛)中央石垣岛,左西表岛,右宫古岛,上方还描绘了珊瑚礁。为收纳在一张绘图中,海上距离实际被缩短描绘。这里也没有“尖阁诸岛”。
第2章结论
①鱼钓诸岛对中国而言,被认为是本国的海防领域,对琉球国而言,也不包含在被视为领域的36岛之中。
②江户幕府的琉球国绘图中也不包含“尖阁”,没有本国领域的认识。
③是随着甲午战争的“胜利”,日本与台湾一起从中国夺取的。
④因此,日清讲和条约“第二条 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中包含“尖阁诸岛”。
②江户幕府的琉球国绘图中也不包含“尖阁”,没有本国领域的认识。
③是随着甲午战争的“胜利”,日本与台湾一起从中国夺取的。
④因此,日清讲和条约“第二条 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中包含“尖阁诸岛”。
